好品牌网 品牌黑榜 知名品牌被罚!很多人熟悉……

知名品牌被罚!很多人熟悉……

广告

近日,记者获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1月21日向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办案人员发现,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多个等渠道发布含有“年轻指数+77%”“柔润+17% 平滑+20% 透亮+15%”等内容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38.1671万元。经查,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19日期间,为推广特润修护肌透精华露产品,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多个等渠道对外发布主要内容为“年轻指数+77%”和“柔润+17% 平滑+20% 透亮+15%”等表示产品功效的视频或者平面广告,并附以小字标注。

另查明,上述广告内容系基于当事人委托的第三方测试实验室出具的临床报告。经核实临床报告查明,上述广告中所宣传的“年轻指数+77%”“柔润+17% 平滑+20% 透亮+15%”等功效,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样本、在一定限制条件下、配合防晒产品使用而取得的研究数据,且当事人以皮肤代谢产物种类数恢复的片面指标指代“年轻”的整体概念。

经专家论证会及走访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查明,皮肤代谢产物种类数的恢复并不等同于皮肤年轻程度的提升,且受试样本的年龄对皮肤代谢产物、柔润程度、平滑程度、光彩透亮程度等有较大影响,年龄越大,皮肤状态改善效果越明显。

同时,消费者调查结果表明,涉案广告中的小字标注不足以使消费者充分知悉相关产品功效的真实含义及前提条件,且广告内容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处广告费用一倍罚款,计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壹仟陆佰柒拾壹元。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日经济新闻、广州日报

原标题:《知名品牌被罚!很多人熟悉……》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好品牌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采集,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需要同本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aobrandcn.com/1840.html

中国最受尊敬的10大品牌发布:阿里腾讯未上榜,第一当之无愧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haobrandcn@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